浏览数量: 390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18-09-13 来源: 本站
关于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的试行办法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加强思想道德建设、学风校风建设,严肃校规校纪,维护学校教育、教学、生活秩序,创造一个对学生终身发展有益的育人环境,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违纪违规(部分)行为的处理,特制定办法如下:
一、违纪行为的递报方式及处理原则:
被发现的违纪学生,均要由发现人发放“扣分通知单”,并按照“扣分通知单”的递报要求予以递报。在此基础上,由相应部门(教育处、年级部),根据违纪学生所犯错误情节的轻重,依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,做出相应的纪律处理和量化扣分。
二、违纪行为及具体处理办法:
1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发放“扣分通知单”的处理。扣班级行为量化0.2分/人次。若一个月内,因下列违纪行为收到三张“扣分通知单”者,给予警告处分、回家自我反思一周的处理。
携带随身听、MP3、MP4;穿怪异服装、穿短透露的服装;男生剃光头、留长发、染发(非黑色)、蓄胡须;女生化妆、戴首饰、穿长靴、穿高跟鞋;斜挎长包;在宿舍楼以外穿拖鞋;旷课一节;不遵守公共秩序;言行不诚信;打饭加塞,合伙购饭;上课(含自习课)期间无证到医务室治病;不叠被子;在教室、宿舍墙面乱贴乱画;不交作业,上课迟到,扰乱课堂,无理取闹及教育教学常规中的不规行为。
2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年级通报批评的处理,扣班级行为量化分0.3分/人次。若一个月内,因下列违纪行为受到两张“扣分通知单”者,给予警告处分、回家自我反思一周的处理。
在水房、阳台等处随地便溺;损坏公物;旷课2—3节;在用电器上系挂东西;携带、使用充电设备或用品;擅自动用学校电脑;说话污言秽语;在教学楼、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等;损坏树木、践踏草坪;乱扔纸屑、废弃物;传看与学习无关的书刊(如电脑游戏、武侠小说、恋情小说等)。
3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、回家自我反思1—2周的处理,并全校通报。扣班级行为量化分0.5分/人次。
男女生非正常接触(①男女生相互陪护到医务室输液、看病;②男女生互相追逐打闹,动手动脚;③一男一女在隐蔽角落单独接触;④男女生互相请客,互发短信,互赠礼物,互传纸条、书信;⑤互相以兄妹或其它昵称称呼;⑥男女生一起进餐[相互代买饭菜、共用一张餐卡、共用同碗饭菜等];⑦不经允许进异性宿舍;⑧男女生两人频繁交往;⑨男女生两人拉手、搭肩等);
严重损坏公物;往宿舍内带火种、私拉电线,焚烧物品;携带手机、小灵通等通讯工具;旷课半天到两天;侮辱、谩骂老师或他人;擅自动用学校电脑并更改电脑设置;擅自离校外出(含跳墙外出);
打架斗殴:①肇事者:不守秩序,不听劝阻,用语言挑逗及各种手段触犯他人,但未动手打人,未造成后果的学生;②策划者:策划他人打架,未造成后果的学生;③打架者:动手打人,未伤他人的学生;④参打者:以“劝架”为名,偏袒一方,未造成后果的学生;⑤伪证者: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,使调查造成困难的学生。
4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记过、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、回家自我反思2—4周的处理,并全校通报。扣班级量化分1分/人次。
擅自离校外出(含跳墙外出)并在校外过夜;抽烟、喝酒、打麻将;偷窃(情节较轻),进入网吧,逃避考试(月考、期末一次);携带违规刀具、棍棒;打人、打架(情节较轻);在公共场所起哄、搞恶作剧;旷课三天至六天。男女生之间过分亲密;携带、观看并传播不健康书刊、光碟、音像等。
在考试中携带小抄、电子辞典、偷看书籍、资料等,相互传递书写答案;偷看别人答案或为他人偷看答案提供方便等;利用手机、小灵通等通讯工具相互接收、传递答案、参与二人以上的合伙作弊(接收、传播试题答案),对此,不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同时还要取消其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。
打架斗殴:①肇事者:动手打人,造成打架后果但未伤他人的学生;②策划者:策划他人打架造成打架后果的学生;③参与者:以劝架为名,偏袒一方,促使事态发展,造成后果的学生;④伪证者: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,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;
5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改换学习环境的处理(回家自我反思3个月以上),并全校通报,扣班级行为量化分2分/人次。
打人、打架身体伤害、情节严重;聚众打架及幕后操纵打架;屡犯偷窃或偷窃性质严重;男女间越轨行为;旷课七至十天;学期累计逃避考试(月考、期末、升级)两次;第“3、4项”的屡教不改者,上网吧屡教不改者。
利用手机、网络等高科技工具搜集、接收、编制、传播试题、答案;组织、策划合伙作弊(2人以上)者。
6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,并全校通报,扣班级行为量化分2分/人次。
偷窃成性且偷窃数额巨大的;打人、打架(含两人打架、聚众打架)手段恶劣,性质严重,造成严重后果的;男女生越轨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的;有流氓行为;在公共场所搞恶作剧,造成严重后果的;考试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(情节超过“5”中表述的情节);严重违纪且屡教不改者。
7、违纪行为若造成重大恶果,超出学校纪律处理范围的,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8、不能涵盖的其它违纪行为,由学校根据性质和情节,另做相应处理。以上条款解释权在教育处。
三、违纪学生返校进班程序:
1、违纪学生回家返校时,一般情况下要由教育处通知相关班主任,由相关班主任按照教育处通知的时间要求,通知其家长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带孩子一起来校;到教育处办理入班手续。违纪学生来校时,要携带本人“对所犯错误的认识”和“承诺书”。
2、教育处签发违纪返校学生入班通知书。
3、学生持入班通知书到年级部主任处报到。年级主任对该生进行戒勉谈话,并在入班通知书上签署意见。
4、在履行完上述手续后,学生凭入班通知书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入班上课。同时,班主任要进一步做好该生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四、几项相关规定与说明:
1、受“纪律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”处分的,其效用期一般为五个月;受“留校察看处分”的,其效用期一般为一年。在受处分期间,若当事人认识态度好,主动改正错误,思想、行动都有明显进步,可以如期撤销其处分;若当事人认识深刻,表现积极,在学校或年级开展的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做出了突出成绩,得到了师生的广泛认可,可以酌情提前撤销处分;若当事人不认识错误,顽固不改,再次做出违章违纪、不文明、不道德等错误行为,要加重处理,直至开除学籍。
2、凡受“纪律警告”及以上处分的学生,受处理期间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模范团员、优秀团干部等先进个人,取消其一学年度内贫(特)困生补助金的评选资格。
3、按冀教财[2004]50号文件规定,凡受“取消在校学习资格”、“开除学籍”处分的,所缴费用不予退还。